004,我所谓的贩子是指倒腾二手球杆,赚取差价。比如在EBAY上哄抬价格,拿到手后再加价转让给广大球友。比如在香港市场收取二手杆,到手后加价卖给国内球友。比如在国内市场收取二手甚至三手、四手杆,加价后卖给无知新人。这才是我眼里的贩子。<br/><br/>金 牌是代理,林聪是代理,老欧是代理,他们与贩子的性质是不一样的。<br/><br/>按我国的税务法方面来看,代理收取的是代理服务费,是一种服务性的收费,赚取的是厂家给的扣率与厂家给的市场指导价之间的差价。代理有黑的,有灰的,也有良知的。XX就是我们普遍认为比较黑的那种,他最多就是个奸商。对吧。他们赚取服务费的同时也交给国家相应的税收了,5%营业税,再加上城建、教育等税收,一共为5.55%的税,年底还有25%的所得税。<br/><br/>而贩子的定义又不同了。在改革开放以前,这种行为叫作“投机倒把”,他们没有什么营业成本,他们不用交税,但他们造成了市场的紊乱。这些人就是我作为二手版版主所需要打击的对象。<br/><br/>打击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有软打击,有硬打击。按目前这里的形式来看,硬打击可能不行。那我只能软打击了。给出同产品市场参考价,给出EBAY成交价。至于是否还有人愿意做羊的,那我管不着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br/><br/>和谐社会,希望大家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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