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救命啊! 对手犯规,而不能将之绳之以法,导致我输掉三千大洋。最后小人得志,逍遥法外,天理何在!大家为我主持公道啊!且听我细细分解。 第一章 对手犯规 话说昨日,我与对手大喜同志约战TOP俱乐部,激战战数回合后,将比赛拖入决胜局。这最后一局,乃相当的关键,打的是惊天地,泣鬼神,地动山摇啊! 对手失误,轮到我上场,掐指一算,可以清台,此时已是胜券在握,心中不禁窃喜,依稀看到远处三千大洋在朝我招手。说时迟,那时快,低杆右旋转,高杆左旋转,随着一颗一颗红球彩球落袋,脚下的步伐也跟着快了起来。 这个红球相当关键,须慎之又慎,于是刻意放缓了节奏,运杆后,缓缓后拉,凝神静气。。。。。只听“咚”的一声,响袋进球了!刚想起身,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怎么这个红球还在原位,丝毫没有动过,那刚才的响袋又是怎么回事?虽冥思苦想,仍百思不得其解,后经回忆,我刚才压根就没有出杆! 地球人都知道,要想进球,就得出杆,不出杆就不会进球,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就不用论证了。那刚才何以不出杆就可进球,又何以听到响袋,而红球却丝毫未动?这个脑筋急转弯也太难了吧。我趴在桌上,仔细回忆了事情的经过,隐约中,似乎看到旁边还有一个人,这个人也在打球,而且是在同一个球桌上,刚才的响袋正是此人所为!仔细一看,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喜同志! 众所周知,斯诺克是回合制游戏,不是即时战略游戏。所谓回合制,就是你打一回,我打一回;所谓即时战略,就是两人同时打。我们平时所说的“同台竞技”指的是,两位斯诺克选手,在同一张台子上比赛,但不会同时打。之所以强调回合制,是因为这是我后续争辩的理论依据。 第二章 旷世辩论 我理直气壮的向大喜同志提出,“你搞什么,我打球的时候,你不可以打球,犯规!” 大喜同志,何等老奸巨滑,江湖经验极其丰富,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拿着光面堂皇的斯诺克官方规则,跟我狡辩。 大喜同志解释道,“我对自己刚才那个失误,感到不可思议,于是我想再试一下。”,我说道,“那你也不能在我打球的时候试啊!” 大喜同志道,“有点乱,我们慢慢梳理一下,我打的球,是从已经落袋的球拿出来,放到桌面上再打的,通俗的说,这些球已经不是活球或者有效球,已经不属于台面的一部分,我没有碰原来台面上的球,当然不算犯规”。 我很是恼火,“你这是狡辩,不可以拿已经落袋的球再放到台面上来!”。大喜同志不愠不火道,“比赛中,击球选手不确定点位是否被占,会拿出一颗已落袋的球,放到点位上试一下,只要不碰到台面上的球,这是允许的。”我无言以对,“但是你是非击球选手,不可以!”。 大喜同志道,“哪个规则说过,非击球选手不可以碰已落袋的球?如果落袋的球掉地上了,我帮忙捡起来放到桌上,裁判还会说谢谢呢。从袋里拿出来同理,只是没有谢谢,但绝不犯规。” 大喜同志补充道,“从某种意义上上,没有裁判的比赛中,比如现在,非击球选手还充当一部分裁判的工作,彩球入袋后都是我帮你捡起来的。我现在把入袋的红球捡起来,放在台面上,又没影响到你,何来犯规?”。我说道,“大概,似乎,也许,你没有犯规,但是你打球了,就是犯规!”。 大喜同志,又说道,“我那不能叫打球,我是把落袋球放到台面,再用杆捅回袋里,你说我用杆捅回袋里,和用手拿回袋里,有何区别?何来犯规啊?” 我无言以对,“但是你不能在我击球的时候出杆影响我啊。”,大喜道,“我击球的时候,你还没出杆啊,你在运杆,而且我已经很小力的击打了,就是怕影响你,那个响袋,只怪我发力通透,技术比较高。对你造成的影响,我从道义上说声对不起,但在规则上,我没有犯规!” 我快崩溃了,此时神志不清,“非击球选手,就不可以碰台面!”,大喜道,“何出此言啊,就算职业选手,也没有这个规矩啊,当对手打出好球,用球杆敲击一下库边或者台面,表示祝贺,有何不可?”。 我已黔驴技穷,“如果有裁判的话,绝对会制止你的这种行为!”,大喜道,“你说的没错,会制止,也会还会给个警告啥的,但绝对不会判犯规,因为没有依据啊。简单的说,我是台球礼仪做的不到位,但我已从道义上给你道歉了啊。”
这个。。。这个。。。,我无言以对,心情坏到了极点,最后输掉比赛,3000大洋,付之东流! 第三章 天理何在? 对手明明犯规,却无能为力。各位高手,我该怎么举证对手犯规?依据是什么? 如若不算犯规,那以后对手打球的时候,我也打球,这成何体统? 大家都来帮我支招啊!!!!!!!!!!!!!!!!! ---------------------------------斯诺克理论大师 ---------------------------------2009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