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东莞台球协会
广东东莞东英桌球城
三、时间地点
2005年8月8日至14日在东莞东英桌球城举行。
四、比赛项目
男子斯诺克青年组个人赛;
男子斯诺克少年组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一)1987年8月1日后出生至1990年7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年组比赛;
(二)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
(三)少年组适龄选手可参加青年组比赛,须在报名时注明(但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报名办法
(一)各省、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组队参赛,各队报名人数不限。
(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无台球协会的地区的选手除外)。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25日,以报名表传真至中国台球协会为准(010-67138387),咨询电话010-67169138。
(四)参赛选手请于8月7日到广东省东莞市附城黎屋围金古大厦二楼(东英桌球城)报到。联系电话:0769-2299199,2299399。
五、竞赛办法
(一)各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
(二)第一阶段各组根据报名人数,分成4至8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采取5局3胜制。
(三)第二阶段各组每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单败淘汰赛。采取7局4胜(决赛9局5胜)制。
(四)比赛采用国际台联和中国台球协会的通用规则。
六、奖励
(一)各组冠军获冠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
(二)各组亚军获亚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
(三)各组4强获证书和相应奖品。
(四)各组8强获证书和相应奖品。
七、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唐凤翔
委员:张晓东 邓世豪
(二)裁判长:邓世豪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三)记录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八、经费
(一)赛会提供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其它参赛费用自理。
(二)赛会提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和工作费。
(三)选手家人及陪同人员费用全部自理。
(四)每名选手参赛报名费50元交中国台球协会。
九、参赛要求
(一)选手须着标准比赛服装参赛(领结、长袖衬衫、马甲、深色西裤、黑色光面皮鞋)
(二)参赛选手比赛期间在任何场所严禁吸烟、饮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如有违反,立即停赛。
(三)参赛选手须服从赛会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活动、比赛和起居时间。
(四)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检录,迟到5分钟之内者,罚负一局;迟到超过15分钟者,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有两场以上弃权的选手(含两场), 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五)参赛选手须遵守正常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它选手休息,严禁留宿亲朋好友。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