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提几个问题
(卖出方为甲方,买入方为乙方,中介方为丙方)
1 如果是贵方担任第三方中介的话为什么甲方不直接将索要出售的球杆寄存在丙方长期挂号出售,而乙方可以从丙方处直接选杆进行购买?
2 基于第一条的买卖方式也可以作为贵方担任中介交易方式的一种补充形式。
3 个人感觉第六条(贵方提出的草稿第六条,二楼的疑问)叙述不严谨,是乙方想谁打款之后就发货?而是什么时候想甲方付款?(四楼的补充疑问)如果甲方收到货款后,乙方出现使用一周决定不买入此杆的情况,丙方如何保证乙方的货款能够顺利扣回?
4 如何建立甲方或者乙方的信用机制?换言之即为:如何让甲方相信乙方或者让乙方相信甲方能够在出现球杆技术上的分歧时顺利完成/终止交易?
5 如果球杆是在贵方所寄出速递途中收到损坏,相应的理赔问题如何实现?且向谁实现的问题?
楼主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此中环节甚多 稍有不慎 极难处理 一点愚见 望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