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4 16:00 我的台球网 关于下发《2006年全国青少年台球(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06年全国青少年台球(斯诺克)锦标赛定于8月22至27日在广东佛山金德宝台球俱乐部举行,现将具体竞赛规程下发相关部门,请遵照执行。 中国台球协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 2006年全国青少年台球(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佛山台球协会 广东佛山金德宝桌球俱乐部 三、时间地点 2006年8月22日至27日在佛山金德宝桌球俱乐部举行。 四、比赛项目 男子斯诺克青年组个人赛; 男子斯诺克少年组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一)1987年8月1日后出生至1991年7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年组比赛; (二)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 (三)少年组适龄选手可参加青年组比赛,须在报名时注明(但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六、报名办法 (一)各省、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组队参赛,各队报名人数不限。 (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无台球协会的地区的选手除外)。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15日,以报名表传真至中国台球协会为准(010-67254696),咨询电话010-67251930。 (四)参赛选手请于8月21日到广东省佛山市市东下路41号二楼(金德宝桌球俱乐部)报到。联系电话:0757-83266108,13590537027,联系人:邓先生。 七、竞赛办法 (一)各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 (二)第一阶段各组根据报名人数,分成4至8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采取5局3胜制。小组名次依次按胜场、净胜局、胜局和单杆高分计算。 (三)第二阶段各组每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单败淘汰赛。采取7局4胜(决赛9局5胜)制。 (四)比赛采用国际台联和中国台球协会的通用规则。 八、奖励 (一)各组冠军获冠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 (二)各组亚军获亚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 (三)各组4强获证书和相应奖品。 (四)各组8强获证书和相应奖品。 九、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刘荣耀 委员:唐凤翔 张晓冬 梁宝全 邓世豪 (二)裁判长:邓世豪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三)记录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经费 (一)赛会提供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其它参赛费用自理。 (二)赛会提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和工作费。 (三)选手家人及陪同人员费用全部自理。 (四)每名选手参赛报名费50元交中国台球协会。 十一、参赛要求 (一)选手须着标准比赛服装参赛(领结、长袖衬衫、马甲、深色西裤、黑色光面皮鞋) (二)参赛选手比赛期间在任何场所严禁吸烟、饮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如有违反,立即停赛。 (三)参赛选手须服从赛会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活动、比赛和起居时间。 (四)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检录,迟到选手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有两场以上弃权的选手(含两场), 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五)参赛选手须遵守正常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它选手休息,严禁留宿亲朋好友。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下发《2006年全国青少年台球(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06年全国青少年台球(斯诺克)锦标赛定于8月22至27日在广东佛山金德宝台球俱乐部举行,现将具体竞赛规程下发相关部门,请遵照执行。 中国台球协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 |